华住集团会员服务条款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会员预订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华住集团所有。所提供的会员预订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会员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一下“递交”的按钮,这表示会员与华住集团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会员预订服务条款。

2、服务简介

华住集团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会员提供会员预订服务。会员必须:

(1)  提供设备,包括个人电脑一台、调制解调器一个及配备上网装置。

(2)  个人上网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

(3)  考虑到会员服务的重要性,会员同意:

(4)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5)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另外,会员可授权华住集团向第三方透露其基本资料,但华住集团不能公开会员的补充资料。 除非:

(1)  会员要求华住集团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  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华住集团提供会员的个人资料。 如果会员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华住集团保留结束会员使用会员预订服务的权利。

(3)  会员在享用会员预订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会员预订服务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4)  如会员是通过合作卡(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银行特惠商户)注册加入华住会,会员同意此合作卡将与会员身份永久绑定,不可更改。

(5)  华住集团会在必要时修改会员预订服务条款,会员预订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在会员说明或会员公告中通知,而无需另行通知会员。

用户在享用华住会员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华住会员服务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华住会App信息推送、PC端广告等服务类及营销类信息。

3、服务修订

华住集团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会员预订服务而不需知照会员的权利。华住集团行使修改或中断会员预订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负责。

4、会员隐私制度

尊重会员个人隐私、保护会个人隐私安全是华住集团的一项基本制度,请参见《华住隐私声明》以便了解更多详情。

华住将根据中国法律、本《协议》、《华住隐私声明》的规定收集、存储、使用和透露会员的个人信息。

会员同意,会员对本《协议》条款的接受,可以视为会员认可接受《华住隐私声明》,将同时受本《协议》及《华住隐私制度》的约束。

5、会员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你一旦注册成功成为会员,你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你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会员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会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华住集团,在通告前发生损失由会员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拒绝提供担保

会员明确同意邮件服务的使用由会员个人承担风险。华住集团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华住集团不担保会员预订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担保会员预订服务不会受中断,对会员预订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华住集团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会员理解并接受任何信息资料(下载或通过会员预订服务取得),取决于会员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会员不会从华住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收到口头或书写的意见或信息,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7、有限责任

华住集团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华住会员预订服务,非法使用会员预订服务或会员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华住集团形象受损,所以华住集团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并在此重申这种损害可能。

8、华住会员预订服务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华住集团不对会员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华住集团没有对信息的传输量规定上限,但是它有判定会员的行为是否符合会员预订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如果会员违背了会员预订服务条款的规定,则中断其会员预订服务的帐号。本网站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华住集团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网站内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华住集团授权。

9、会员管理

会员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会员对会员预订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网站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会员必须遵循:

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使用会员预订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遵守所有使用会员预订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会员预订服务是利用因特网发送和收取信息。所以,会员的行为指引是根据国家有关因特网的法规,政策和程序的。会员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会员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会员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华住集团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会员服务帐号。

会员需对自己在会员预订服务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会员若在会员预订服务中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会员预订服务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会员违反法律的证据。

10、保障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华住集团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会员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会员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11、结束服务

会员或华住集团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网站服务。华住集团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会员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会员预订服务不满,会员可以有以下的追索权:

不再使用会员预订服务。

结束会员使用会员预订服务的资格。

通告华住集团停止该会员的服务。

结束会员服务后,如需恢复会员服务,会员可免费申请恢复到结束服务前的会员级别,若有需要会员也可按照会员说明中的方式获得高于结束会员级别时的会员资格。

结束会员服务后,会员使用会员预订服务的权利马上终止。从那时起,华住集团不再对会员承担任何义务。

12、通告

所有发给会员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华住集团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会员,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13、参与广告策划

会员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但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会员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华住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预订服务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华住集团在收到任何相关方的通知后,有权中止这类促销方法并不负任何的责任。

14、邮件内容的所有权

会员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会员预订服务为会员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会员只能在华住集团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15、法律

邮件服务条款要与该国的国家法律解释一致,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会员和华住集团一致同意服从人民法院所有管辖。若有任何会员预订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会员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6、其他

非华住集团认可渠道获得的会员资格我公司不予承认。 禁止倒卖会员卡,一经查出,我方有权取消买方和卖方的会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华住会员(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会员、企业会员)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而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代订)向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公司、企业、单位)提供其会员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折扣、赠品、优惠),否则,华住有权立即采取会员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会员权益、终止会员权益、取消会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温馨提示:会员预订服务实行酒店预订担保制度,如果预订会员违反华住旗下酒店酒店预订条款的约定将会被没收酒店预订担保金或扣除酒店会员卡内的相应积分,敬请预订会员在酒店预订前认真阅读会员预订服务各项条款及酒店预订的页面相关信息!

会员升降级政策

以下为注册、升级、保留会员级别的具体规定:

1.1 星会员:

(1)成为星会员的方式:

根据本条款第4-1条完成会员注册流程的,即可成为星会员。

(2)星会员级别的保留:

星会员级别自账户注册之日起,永久有效。

1.2 银会员:

(1)成为银会员的方式:

(a)根据本条款第4-1条完成会员注册流程的,同时购买并绑定华住发行的华住会会员卡(价值人民币49元),即可成为银会员;

(b)星会员购买并绑定华住发行的华住会会员卡(价值人民币49元)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银会员;

(c)星会员累计入住满3个客历间夜的,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银会员。

1.3 金会员:

(1)成为金会员的方式:

(a)根据本条款第4-1条完成会员注册流程的,同时购买并绑定华住发行的华住会会员卡(价值人民币219元),即可成为金会员;

(b)星会员购买并绑定华住发行的华住会会员卡(价值人民币219元)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金会员;

(c)银会员购买并绑定华住发行的华住会会员卡(价值人民币170元)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金会员;

(d)银会员在一个会员周期内累计入住满5个定级间夜的,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金会员。

1.4 铂金会员:

(1)成为铂金会员的方式:

金会员在一个会员周期内累计入住满20个定级间夜,且Noshow次数未超过3次的,在3个工作日之内自动升级至铂金会员。

(2)铂金会员级别的保留:

(a)铂金会员在一个会员周期内累计入住满20个定级间夜,且Noshow次数未超过3次的,则能保留铂金会员级别;

(b)铂金会员在一个会员周期内累计入住未满20个定级间夜,或Noshow次数超过3次的,则新会员周期开始之日起将被降级至金会员级别。

除非本条款另有约定,本条款第5.1条项下的名词解释如下:

1. 会员周期:自会员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计为1个会员周期,结束后重新进入新的会员周期;若此期间发生会员级别变更,自变更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新的会员周期。

2. 定级间夜:会员通过华住渠道预订华住集团酒店,且本人入住并支付全部费用所产生的间夜(部分特殊门店除外,具体见官网酒店详情)。入住1个房间1晚,视作1个间夜。

3. Noshow:指预订后未入住且未取消订单的行为。